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一级响应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要求,我院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医疗美容科、康复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普通门诊诊疗活动,保留上述专科急症、重症诊疗。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0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期间,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注意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相关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2020年2月9日